声明人:户本祥
自从得法以后,身心变化很大。由于学法不深,违心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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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