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丹慧
在邪恶迫害期间,所说、所做、所写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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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