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巧玲、甘燕萍
我对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对师父不敬的言论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