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启福
以前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勇猛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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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