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安春
我以前所说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话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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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