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葛金彩、陈秀萍、宋现玉、陈卫花、陈积秀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