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如珍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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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