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英、刘玉英
我以前所做、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