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素景
以前受邪恶的迫害,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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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