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美玲
在大法被迫害之时,邪恶强迫我所写、所说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我坚修大法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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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29/14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