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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花 我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被特务绑架,零四年元月十四日以“取保候审”被释放,释放时恶人让我在一张纸上签名,在怕心的驱使下我签了字。零五年九月,打听到失踪一年多的妹妹的下落,在监狱看妹妹时在入监通知书上签了名,配合了邪恶。现在声明:自己所做的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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