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淑芹
2000年的一天,有人告诉我要把那时的经文都毁掉,我起了怕心,连一本有师父解法的经文也一并毁掉了。后来我知道错了,心里很难受。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今后我一定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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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