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海鹏
我曾经在母亲被非法关在劳教所时,为了亲情而说过、做过有损大法的言行,现在我明白了以前做过的是错误的,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并在以后多做大法的事,以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