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慧珠
九九年时,因怕修炼的家人在看守所承受不住邪恶迫害,我曾代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严正声明:我所写、所说的全部作废。现在我已走進大法中,我一定好好修炼,让师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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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