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祥芬
我曾经在邪恶的迫害中,被迫向中共表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我郑重、严肃的声明:以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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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