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米新改
以前被迫给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所写的“不修法轮功保证书”宣布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