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焕琛、袁淑兰、郭朝柱、田秋未
邪恶迫害期间曾被迫有过违背大法的言行,现在我们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