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亚珍
2005年11月30日在哈尔滨车站被非法抓捕,在里面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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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