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国华
我所说过、做过、写过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走修炼大法的路,修到底,加倍弥补我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