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艳
我以前有意无意的讲过、说过、干过对法轮大法不利的事,声明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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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