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永清
本人自7.20后在压力下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