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芝云
邪党恶人强迫我签的字我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一定做好。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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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