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衍浩、高星左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