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艳
2006年7月22日,被邪恶非法绑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真相资料,给大法带来损失。邪恶让我写“悔过书”,压力下我签了名。现在严正声明:我向邪恶所签的字一律作废。听师父的话,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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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