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红艳
99年末,被邪恶非法抓進劳教所,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不该写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