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国春
我是7.20以前得法的,我做过对不起师父的事,我声明:一切作废。以后我要坚修大法,好好学法,好好修炼、好好炼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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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