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爱菊
无论在洗脑班,公安局,我说过、做过的不利大法的一切言行,现在声明作废。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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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