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淑芹
对以前单位强制工人代替我所写﹑所签的“不修炼法轮大法”和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大法﹑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