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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旭佳 我于2000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3年7月,因派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非法抓并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因怕心等邪悟,并写了很多所谓的“认识”。说了、做了决对不能说、不能做的事情,犯下谤师、谤法的大罪。现在严正声明:我所有写过、说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从新修炼,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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