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覃振威
我以前交出了大法书和资料,所说、所做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过错,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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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45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