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昊
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对师尊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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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45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