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伟华
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以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45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