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丽萍
我以前写过“不炼大法”的保证,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45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