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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敬丽、覃明珍 由于未能从理性上认识法,人心太重,加上对情的执著,使我自己不能坚定,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及说了诽谤大法的话,经过学法,我终于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正法!现在我正式声明:我为自己所写的“保证”及为孩子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我要继续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的孩子也声明法轮大法是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5/220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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