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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艳桂、刘顺国 99年7月,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高压下,协助收了很多同修的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还在县拘留所写了“保证”,这一切都是对大法的污辱,当时也不是我的内心所为,现想起来非常后悔,很痛心。今特此声明,以前所做、所写对大法不利的事一律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挽回对大法的损失,“助师世间行”,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5/220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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