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朝霞
本人曾在7.22之后,由于对法的认识不够。曾写过文字游戏的保证书和填写过解脱表 。虽然自己内心是不承认的,但现仍严正声明这一切均无效。今后依然坚信大法,坦坦荡荡地修炼,窒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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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0/9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