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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淑媛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不能“以法为师”,加之常人的执著心没有去,在怕心的指使下,在劳教所看别人怎么做,自己也跟别人一道邪悟,写了“五书”及其它一些材料。为了早日回家,又在“610”、派出所、街道、“洗脑班”都分别写了“保证及思想汇报”。虽然是违心地写了这些材料,这也是不应该的,现在想起来真是痛心疾首,追悔莫及,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对不起师父。所以我在这里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对法轮大法不利的材料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一修到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6/2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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