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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丽娟

    我因上访被非法抓关进看守所,在被非法提审时,虽然说的是正法、洪法、讲清真象的话,但却在所谓的提审口供、拘留证上签了名,是因为在压力下有执著,有怕心。现在悟到,我修的是“真、善、忍”,做的是好人,履行着公民的权利,是不应该被非法关押的,更不应该配合邪恶签名。在此声明,凡是我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所写的、签的名,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6/2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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