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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宝臣 本人得法后,由于自己不精进,99年7月20日后违心地在单位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材料上签过字,以“思想汇报”形式违心地写过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材料。现声明以前一切以人的狡猾心理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修炼者心性要求的东西作废。坚定修炼,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6/220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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