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文翰、韩乐檬
我在学校签的“名”作废。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6/22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