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小光
在任何场合环境,在政府强压下,由于执著心,违心的写下了违背大法原则的材料,给大法带来严重影响。现在声明作废。我决心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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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0/9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