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孙健、李志广、李晓光
我们由于对大法认识不足,在99年11月曾经写过不进京的书面材料。特此声明,写过的说过的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一律作废,以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