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东华
我在派出所里,遭受警察用电棍等器械毒打时,被强迫写下了违背修炼者标准的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继续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