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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洪 我九九年十月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二年,2001年9月5日,因父亲病危劳教所准假七天回去看望,但条件是本人要写“书面保证”,我来劳教所近两年的时间一直对大法坚信不移,思想从未有过动摇,因此没有答应它们的要求。但在没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它们让我女儿写了一份什么所谓的“保证”,我是不承认的。我严正声明此“保证”作废。并严正声明以前所写过的不符合修炼人标准、对法轮大法不利的“材料”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22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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