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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文立 我由于学法不深,被街道办事处的假慈悲所迷惑,写了“保证材料”。当时认为是利用这种形式在证实大法。通过学法,使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是在配合旧的势力。现在此严正声明,无论在拘留所、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做的“书面保证”和签字及别人代写的一律作废。今后要走好正法修炼的每一步,“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22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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