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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孔繁丽 我是一名修炼者,因为我学法不深,在居民委和派出所的逼迫下写了“保证”。事后我很后悔,特此声明:我在逼迫下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我将继续修炼法轮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要跟师父回家,学法炼功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22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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