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列玉芬 2000年进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在当地关拘留所非法关押了100天,在高压下,由于学法不深,写了“三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特此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2208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