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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爱珍 我是1998年11月份得大法的,从99年7.20走上正法之路后,在去北京的路上被镇政府非法押回。在邪恶的毒打下,由于学法不深、常人的执著心不放,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深感痛悔。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要彻底否认邪恶势力的安排,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实现自己先前的誓约,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8/221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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