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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洪云 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我曾在家人为我写的“保证”上签了名,现声明“保证”以及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街道、派出所替我所说、所写的任何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8/221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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