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淑娟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学法后身心受益。九九年打压后,向邪恶妥协。深感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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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147414.html